1991年7月12日,保国民议会批准《保加利亚共和国宪法》,保加利亚是一个实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共和国。
【宪法】现行宪法于1991年7月12日通过,并于次日公布后生效。宪法规定,保加利亚为议会制国家,总统象征国家的团结并在国际上代表保加利亚。
【国家元首】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力量总司令,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总统象征全民的团结并在国际上代表国家。现任总统罗森·普列夫内利埃夫,2011年10月当选总统,2012年1月宣誓就职,任期5年。副总统马尔加里塔·波波娃。
【立法机关】保加利亚立法机关称国民议会,议长称国民议会主席。根据1991年通过的宪法,议会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并有对内政外交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的权力。保议会实行一院制,共240个议席,按政党得票比例制通过民选产生,任期4年。本届议会是第43届国民议会,2014年10月产生,领导人包括议长和8位副议长。240个议席分配情况是:“争取欧洲进步公民党”84席,“左翼保加利亚社会党”39席,“争取权利与自由运动”党38席,“改革者阵营”23席,“爱国者阵线”19席,“保加利亚无审查”15席,“阿塔卡”党11席,“复兴保加利亚第二选择”11席。议长泽茨卡·丹果夫斯卡(TSETSKA·DANGOVSKA),2014年10月27日当选,任期4年。
【行政机关】保加利亚内阁称部长会议,是中央行政机关,其主席(总理)根据总统授权组织政府。政府成员则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保加利亚现政府于2014年11月7日成立,共设17个部。现任总理博伊科·博里索夫为第一大党——争取欧洲进步公民党主席,曾于2009-2013年担任总理。
【司法机关】设最高司法委员会、最高上诉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总检察院、特别侦察局、最高律师委员会,各行政区、市设有法院与检察院。国家权力机构之间对管辖权的争议由宪法法院裁决。宪法法院由12名法官组成,其中4名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4名由最高上诉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全体法官会议选举产生。
【军事】保加利亚军队建于1944年。1990年1月26日国务委员会决定禁止在军队开展党派活动。同年9月成立总统安全委员会,主席由总统担任。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与武装力量有关的对内对外政策,战时制定反对外来侵略的方针政策。总统为军队最高指挥,国防部长由文职担任,现任国防部长为阿纽·安格洛夫。保于2004年加入北约,现总兵力为4.5万人。士兵服役期为9个月,受过高等教育者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