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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同中国港澳特区签订互免签证协议
2005-06-27 18:54  驻保商务处

保加利亚外交部称,保已同中国港澳特区签订协议,双方居民在对方国家(地区)停留90天以内互免签证。协议经双方批准后生效。于2005年7月1日生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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