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加利亚,规定外国人法律地位的法律主要包括:《保加利亚共和国宪法》、《外国国民法》(1998年生效)、《关于适用〈外国国民法〉及〈签证办理令〉的规定》。一般来说,保加利亚关于外国公民的法律规定和欧盟的移民政策是一致的。
2007年1月1日起,保加利亚修改了相关立法,重新确定了欧洲公民的法律地位,以及对"外国人"的定义。在《外国国民法》中,"外国人"是指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联邦成员国公民的其他人。据此,《外国国民法》不再适用于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联邦成员国公民。他们的法律地位适用《保加利亚欧洲公民及家庭成员入境、居留和出境法》以及欧盟相关立法的规定。
欧洲公民持身份证或护照即可进入保加利亚并居留,无须申请签证。若居留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则无需任何许可或证书。除非两国签有免签条约,外国人进入保加利亚必须取得签证。
一、签证
签证是外国人出入境及在保加利亚停留的许可。但即使取得了有效签证,边防人员依然可以因为情势变更而拒绝外国人入境。
保加利亚《外国国民法》规定了几种签证的类型:
转机签证(A签):允许外国人在机场国际线路区转机;
过境签证(B签):持有该签证的外国人必须在36小时内离开保加利亚;
团体签证:颁发给国籍相同、同时出入境、持有团体护照或团体旅游文件的外国人团体。持有人可一次或两次过境,或一次或两次入境并短期停留,有效期为30天。
短期签证(C签):允许外国人在六个月内一次或多次入境,停留时间累计不能超过90天;
长期签证(D签):允许外国人一次或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时间不超过180天,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符合以下条件有效期可延长为一年,停留时间可延长至360天:
1、进行科学研究的外国人,参加教育项目的学生、研究生或进修生。2、开展旅游服务协调工作的外国人或执行《投资促进法》规定的投资项目的外国人。
除欧洲公民之外,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以色列等与保加利亚签有免签条约的国际公民入境也无需申请签证。
二、居留
如果外国人在保境内居留时间超过180天,则需要申请居留许可。申请者需要首先取得长期签证(D签),入境后再申请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分为两种:期限为一年的长期居留许可和无期限的永久居留许可。
(一)长期居留许可
一般来说,以下人员可以申请长期居留:担任保加利亚公司管理层或监管层的外国人;担任在保商工会注册的公司贸易代表的外国人;已经取得就业署颁发的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在保加利亚开展商业活动且保加利亚雇员超过10人的外国人。
申请长期居留必须在长期签证到期7天前向保加利亚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做出书面决定。一般来说,申请长期居留需要提供以下文件:申请者的有效护照、保加利亚居住场所证明(如租约等)、标准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的证明以及申请人在保加利亚有足够经济来源的证明。如申请时所证明的状况未发生改变,在居留许可到期时,还可申请更新,但该外国人必须在保加利亚停留超过六个月。取得长期居留许可后,外国人可以在保自由生活、居住和旅游,或出境、入境。
(二)永久居留许可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保加利亚公民后代;与保加利亚人结婚,或与取得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结婚满两年;保加利亚公民或持有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未满18岁的子女;在过去五年内在保加利亚合法并持续居留(或在规定的教育机构全职学习超过两年半);以及在保加利亚依法投资超过50万美元的外国人。
永久居留许可由内务部颁发。相关申请文件应在居留许可到期前60天提交给地方警察局。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申请书、护照或外国旅游证明、缴纳印花税收据、简历、两张照片以及证明永久居留许可情形的文件。 三、工作许可
外国人在取得工作许可后才能在保工作。本地雇主在聘用外国人时,应要求其办理工作许可。工作许可由保就业署颁发,最长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以申请更新。申请工作许可,外国人必须持有长期签证。持短期签证的外国人不能在保工作。
以下人员在保工作无需申请工作签证:外国法人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本地公司非通过劳动合同聘用的管理层或董事会成员;在保商工会注册的外国公司的贸易代表;以及取得了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外国人在保开展短期工作无需申请工作许可:该外国人由外国雇主派出;一年内在保工作时间不超过3个月;工作涉及如下行业:(1)进口机械安装或保修;(2)机械使用培训或配送;(3)许可合同项下货物出口方面的培训;(4)外国旅行社和保旅行社或宾馆签署的旅游服务合同的监督协调。
其他情况下,外国人在保开展工作必须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工作许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外国雇员和保加利亚雇员的比例必须达到1:10。此外,雇主在聘用外国人后3天内,必须到保税务总局登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