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关于保加利亚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保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当地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投资 >  正文

保加利亚将修改“投资促进法”,降低投资门槛
2006-12-21 22:16  文章来源:驻保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政策

  12月初保政府提出修改“投资促进法”议案,鼓励在新技术和欠发达地区的投资,新法规定:如果投资公司在新技术、高技术领域聘用29岁以下年轻人或大学实习生,或者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投资,政府将为之提供财政资助以培训职工。而且该公司的年薪如果超过相关行业全国平均水平,政府将延长对公司的支持期限。政府此举旨在通过扩大在技术领域和高附加值生产和服务行业的投资,提高全国经济的竞争力。今后保政府将鼓励投资加工工业、可持续资源开发、电脑技术、研发、教育和医药等。同时尽可能降低投资等级门槛,将目前的投资等级门槛降低2-3倍,以鼓励资金流向高技术和欠发达地区。目前的3级投资分类将被2级投资分类所取代,而且不仅仅对一级投资,也向其他等级的投资提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援助。一级投资将为8,000万列弗(1欧元=1.95列弗),如果在同一行业投资二家企业以上,投资总额为1亿列弗。

推荐给朋友 打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保加利亚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