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加利亚议会相继通过数项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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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30 18:00 文章来源:驻保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
11月9日保加利亚议会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80列弗(约92.31欧元)。2006年个人所得税分三档:月薪180-250列弗间,税率20%;250-600列弗,税率为14列弗+22%;600列弗以上税率为91列弗+24%。据保方调查,保人贫富两极分化严重,最富的3%占有全国人30%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修改
新法规定雇主为工人和雇员支付的上班交通费不上税,汽车维修和使用开支划归公司行政费用,免缴企业所得税。但将利润税从15%裁减到10%的提议被否决。
“地方税费法”修改
议会通过“地方税费法”修改,提高不动产税评估,规定不动产评估低于1,400列弗的可免税。保方认为,自2000年来房地产价格提高1.5-3倍,而不动产税率自1999年来未调整过。
“消费税法”修改
新通过的“消费税法”提高了汽油、含酒精饮料、烟的消费税。车辆的消费税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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